6月20日,为打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坚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艺术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如下: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提高防火意识,重视消防工作,熟悉消防知识,营造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氛围。
2、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按照《防火灾紧急疏散预案》紧急疏散,灵活应变。
3、严格遵守学院《教学楼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琴房、画室以及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坚决杜绝私接乱拉电线、堆放储存易燃物和燃烛看书等不良行为。
4、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艺术学院教学场所安全责任书》制度,做到平时检查与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相结合,每次检查有记录,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加以防范。
5、严格遵守禁烟、禁火的规定,严禁在教学楼内吸烟。
6、主动纠正和制止各类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和行为,养成“人走灯灭,人走断电”的良好习惯,离开琴房、画室或教室时,应当切断电源,做好全面安全检查后方可离开。
7、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遮盖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知识。
消防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我们要积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杜绝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为创建和谐平安的学院做出应有贡献。
山东大学艺术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201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