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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2015年07月10日 曹沛 点击:[]

近日,艺术学院在全院师生中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

艺术学院成立了以院长李晓峰和院党委书记史永志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领导小组,并于6月23日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部署安全工作,主要强调在抓好教学管理的同时,健全安全责任制,重视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学院还组成专项安全检查组,分别对琴房、画室、静物室、微机室、配电室、空调机房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教学楼内画板画架堵塞安全消防标志提出了明确的整改布置要求,对个别学生在教学楼内违规使用的电器进行没收并批评教育。同时,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向学院全体同学发出《艺术学院消防安全责任倡议书》分发至每个学生宿舍,并印制醒目海报摆放在学院门口宣传栏。学院还与各教室主要使用教师及学生签署《艺术学院教学场所安全责任书》,将逐一在教学场所张贴由主要使用教师签字的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推进安全责任书制度。艺术学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空岗、漏岗,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而开展的。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了责任意识,为学院的发展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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