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校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管理,及时了解2013年教改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更好地巩固项目成果及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根据《关于公布2013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山大教字〔2013〕78号)和《山东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11]51号)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决定对我校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的全部项目(见附件1)。
项目开展的进度;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下一步的主要预期成果;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1.所有项目须提交《山东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2)1式2份,按要求填写完整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还应附上阶段性研究成果等相关辅助材料(1份)。
2.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项目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未通过中期检查的立项项目,将对该项目予以撤销,并停止该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
3.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材料于3月31日前集中报送教学研究办公室(明德楼B233房间),并提交与《山东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同版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jyk@sdu.edu.cn。逾期提交将影响二期拨款。
附件2:《山东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