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下学期赴北京理工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山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交流的同学到本科生院交流科(中心校区明德楼B111)领取交流材料。 本科生院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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