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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0年10月09日 <a href="space/?userid=3" target="_blank" class="username">zhtt</a> 点击:[]

各学院及2011届毕业生:

为做好我校201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于2010年11月4、5日分校区进行,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毕业班的每一位同学(含延期毕业生),不要错过拍摄时间。因故确实不能参加拍照的,请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在新华社山东分社图像采集部的补拍点进行补拍,费用为每人37元(其中采集费15元、邮寄费22元)。各学院拍摄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教务处将提前向各学院提供拍照所需毕业生电子数据,各学院需自备笔记本电脑一台到拍摄现场按照拍摄顺序进行编号(此编号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本学院所有同学的信息是否正确,各学院务必维持好现场秩序,并安排专人负责编号)。拍照结束后将数据报送教务处现场工作人员。

三、收费标准执行教育厅[2002]5号文,2011届毕(结)业生认证办证图像均为1寸8张,数码彩照(带背胶),图像下方加印“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四种信息。每人收取图像文字信息采集、图像制作费用 15元人民币,拍摄人员根据拍摄人数收取拍摄制作费,各学院应提前将拍摄费收齐,拍摄结束后现场结清。

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电话:65985(刘老师)

新华社山东分社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31-82024709

联系电话:(0531)82024793 82024739

传   真:(0531)82024793

地   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

校区

学 院

机器编号

人数

地 点

日期

时间

洪家楼校区

艺术学院

1

118

大学生俱乐部

11月5日

 13:3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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