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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2012年11月07日 <a href="space/?userid=6" target="_blank" class="username">lsm</a> 点击:[]

各学院及2013届毕业生:

为做好我校201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于2012年11月1、2日分校区进行,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毕业班的每一位同学(含延期毕业生),不要错过拍摄时间。因故确实不能参加拍照的,请于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3月30日在新华社山东分社图像采集部的补拍点进行补拍,费用为每人37元(其中采集费15元、邮寄费22元)。各学院拍摄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教务科将提前向各学院提供拍照所需毕业生电子数据,各学院需自备笔记本电脑一台到拍摄现场按照拍摄顺序进行编号(此编号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本学院所有同学的信息是否正确,各学院务必维持好现场秩序,并安排专人负责编号)。拍照结束后将数据报送教务科现场工作人员。

三、收费标准执行教育厅[2002]5号文,2013届毕(结)业生认证办证图像均为1寸8张,数码彩照(带背胶),图像下方加印“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四种信息。每人收取图像文字信息采集、图像制作费用15元人民币,拍摄人员根据拍摄人数收取拍摄制作费,各学院应提前将拍摄费收齐,以学院为单位于拍摄结束后现场结清

四、为保证拍摄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学院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各学院可自行在规定时间内按专业顺序,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拍摄,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出现拥挤争抢等混乱现象。

本科生院教务科联系电话:65985(刘老师)

新华社山东分社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31-82024709

联系电话:(0531)82024793 82024739

传   真:(0531)82024793

地   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

 

 

                                      本 科 生 院

                                    2012年10月23日

附件:各学院2013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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