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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的通知

2015年12月28日  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处级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山东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学校将对处级领导班子2015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党委管理的处级领导班子。

二、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

各单位处级领导班子对照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自评考核表》(附件1),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听取群众意见会,开展自查自评,自评得分并形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总体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工作总结一般掌握在3000字以内。

请各单位将以上自查自评考核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于2016120日前交到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人:巩勇;联系电话:64698;邮箱:jjc@sdu.edu.cn

(二)民主评议

各单位召开述职述廉会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述职述廉。校部机关、直属单位、附属单位领导干部在本单位述职述廉时,参会人数应不少于本单位总人数的90%。教学科研单位领导干部在本单位述职述廉时,参会人员一般应为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科级以上干部、党代会代表和教代会代表;单位人数在60人以下的,全体教职工参加。召开时间地点,请提前3个工作日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人:刘华;联系电话:64422;邮箱:jjc@sdu.edu.cn

各单位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述职述廉会议现场发放《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票》(附件2),接受教职工评议。民主测评表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回收统计。

由于年底考核工作较多,各单位可将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述职述廉会议上一并进行,民主评议原则上应在2016311日前结束。

(三)结果反馈

民主测评占80%,自查自评占20%,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考核采取百分制,分为四个等级,即优秀(90-100分)、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学校纪委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考核结果,结果反馈原则上在20164月中旬前完成。

三、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根据考核结果,纪委向党委推荐考核优秀单位名单。考核优秀单位,学校统一发文表彰。

3.出现以下情形,领导班子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班子成员1人以上(含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单位2名以上(含2人)教职员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对贯彻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态度不积极,思想不重视,任务不执行的。

4.考核不合格单位由纪委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纪委提交整改工作报告,由学校领导对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威海校区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由威海校区党委参照本通知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纪委备案。

附件:1.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自评考核表

2.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表

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

20151217

附件1

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自查自评考核表

单位名称(公章)

考核项目

考 核 要 点

分值

得分

1.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1)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

(2)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方案、计划,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

(3)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学校要求,认真解决存在问题;

(4)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班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会议。

20

2.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作风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落实学校重大决策部署;

(2)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存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违规使用公车,超标占用办公用房,违规乱发津贴、补贴等问题;

(3)机关、直属、附属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教育;学院科研单位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和廉洁科研教育,学生廉洁修身教育。

20

3.加强源头防控,规范权力运行

(1)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健全、规范;

(2)执行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3)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并在本单位有相应规定;

(4)在重大决策、人事安排、重要项目确立、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5)物资采购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评聘、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

20

4.重视服务师生,维护群众利益

(1)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2)定期公开财务、人事、奖惩等重要事项;

(3)畅通本单位问题反映渠道,集体研究本单位重大来信来访问题;

(4)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重要问题及时处理、答复。

20

5.班子廉洁自律

(1)领导班子及成员无违规收受礼金(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

(2)领导班子及成员无违规兼职或兼职取酬;

(3)领导班子及成员无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

(4)领导班子及成员无大操大办和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5)领导班子及成员无违规干预和插手招生、基建、职称晋升等工作。

20

总得分

100

说明:请您在分项得分和总得分中填上适当分数。

附件2

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民主测评票

测评项目

评价意见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作风建设

加强源头防控,规范权力运行

重视服务师生,维护群众利益

班子廉洁自律

总体评价

优秀

90-100

良好

70-89

合格

60-69

不合格

60以下)

对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和建议

说明:请您在分项测评中选择合适的评价等次打“”,在总体评价中相应档次范围内填上适当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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