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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大学2016年度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24日  点击:[]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办法(试行)》(山大教字[2016]16号),现将 2016年我校开展“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担任本科生理论课、实验课和实习教学工作的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参评条件请参照《山东大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办法(试行)》(山大教字[2016]16号)文执行。  

二、评选程序  

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和全体学生评选。对评选结果和候选人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教学单位将参评教师的教学简历和教学录像等材料报送本科生院。  

本科生院负责组织候选人材料审核。开通“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网站,公开展示通过审核的候选人的教学简介、教学视频等材料,开展网上投票。学生通过学号和登录密码登录评选网站进行投票。  

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网络投票结果、申请材料、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步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入选。  

三、推荐名额:每个学院限推荐1人。  

四、推荐时间:2015年5月24—6月6日17:00前。  

五、推荐材料:  

(1)《山东大学2016年度“我最喜爱老师”推荐表》(附件1),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学院审批盖章。  

(2)提交候选人不低于800*600像素照片一张。  

(3)候选人个人简介(200字以内)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4)提交10分钟视频  

视频内容:主要介绍自己对教学的思考和做法,进行教学改革的情况,重点体现教师在本科教学的投入情况,关心学生发展的情况,教学效果评价等。  

视频要求:声音、画面清晰。MP4格式,文件小于100MB  

六、材料报送地址:纸质版报送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科,中心校区明德楼B107;推荐表电子版及照片、个人简介、视频文件发送至邮箱:cfd@sdu.edu.cn  

联系电话:64240  62852    


                       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6524  

附件1:山东大学2016年度“我最喜爱的老师”推荐表  

附件2:个人简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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