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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预备通知

2016年06月22日 刘淑美 点击:[]

 

   (征求意见稿)  

   为了做好2013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大教字〔201415号)和《山东大学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153号)文件要求,经学校有关部门共同商讨,拟定了本预备通知,广泛征求各办学单位和师生的意见与建议。    

一、综合排名  

(一)按照五分制综合成绩排序,根据推免名额按顺序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绩点 = 平均学分绩点×90% + 发展性素质绩点×10%  

(二)平均学分绩点使用五分制学分绩点。学分绩点计算办法,参照山大教字〔201415号文件第二十五条执行。  

(三)发展性素质绩点使用五分制发展性素质绩点。五分制发展性素质绩点,按照百分制发展分除以20进行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威海校区一体化招生转专业的学生,其第一年的学习成绩,按照威海校区的课程百分排名次序,确定五分制等级和绩点,在目前所学专业排名。  

(五)学校出具推免学生学业证明时,同时出具五分制与百分制排名的写实性证明。  

二、计划单列  

(一)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5%的学生(含五分制和百分制),不能获得推免名额的,可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上报本科生院申请计划单列。  

(二)按照五分制综合排名不能获得推免名额,但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百分制综合排名名次不超过本专业推免名额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计划单列。  

1.具有访学经历且成绩全部合格的;  

2.转专业或参加辅修专业学习且成绩全部合格的;  

3.参加学校认定的创新创业项目(见附件2)并取得校级以上奖励(前三位)或获得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学校一等奖学金;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各类大学生活动,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  

(三)百分制或五分制学习成绩之一符合山大教字〔20153号文件第六条规定者,可通过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申请单列计划。  

三、学业要求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达到以下学业要求。  

(一)专业已开必修课程全部合格。  

(二)专业选修课程(限选课),达到学院相应的学分要求。  

四、其他未明事宜,按照山大教字〔20153号文件和本通知精神执行。  

 

山东大学  

                              2016 年6 月20  

 

 

 

 

 

 

 

 

 

 

附件1:意见反馈渠道:  

1.学习成绩联系本科生院:齐老师电话:88365985邮箱:qbh@sdu.edu.cn;王老师电话:88365366,邮箱:wll@sdu.edu.cn.  

2.发展性素质加分联系学工部陈老师:电话:88364780,邮箱:chenhan@sdu.edu.cn.  

3.各学院教务员及辅导员。  

4.校长在线“校务直通车”栏目(http://202.194.14.194/bbs/forum.php)设立话题“征求意见”,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安排专人负责。  

 

附件2:《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大教字〔201415号)。  

 

附件3《山东大学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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