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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大学2017-2018学年选拔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的通知

2017年05月15日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校际合作协议,我校将从2016级(除特别标注年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到国内合作学校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年(2017.9-2018.7)其中中山大学为一学期各学院派出计划详见附件一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5]1号文件)中的选派标准和选派程序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及其在校表现,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本科生院。  

 

2.通过学院选拔的学生,需填写《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申请表》(附件二,学院留存),2张纸质版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背面写上申请学校、所在山东大学学院、姓名,其中华东师范大学需交3张)及电子版(照片名称为申请学校、所在山东大学学院、姓名;像素要求为武汉大学:JPG 192×144北理工:JPG 225×300华南理工:JPG 640×480华中科技:JPG 240×320吉林大学:JPG 567×390且为蓝色背景),用于对方学校办理学生证、一卡通和“第二校园学习经历”证书等证件。不接收自己拍摄、扫描、翻拍或PS过的照片,不接收摄像头拍摄的其他各类生活照。  


3.请学院务必于5月17前,将纸质《第二校园经历报名汇总表》(附件三)(加盖学院公章,教学副院长、分管副书记分别签名)交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明德楼B座111),并将照片和《第二校园经历报名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jlk@sdu.edu.cn,邮件名称以“XX学院2017-2018第二校园经历报名汇总表”的形式发送。填写“接收学院”与“接收专业”两栏时,请务必组织学生对交流学校的专业设置进行确认,保证上报数据与其一致  

   

4.拟选派名单将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最终选派名单以交流学校确认结果为准。学校将最终名单和相关信息统一寄送合作学校,合作学校为交流学生办理学生证等相关证件,交流材料领取信息将及时在本科生院网站发布。  

   

5.交流学生须认真学习《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5]1号文件)中对外出交流的事项规定。外出交流前应结合本校和对方学校培养方案做好选课计划,填写选课计划表(附件四),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返校后,及时与学院确认学分置换及课程认定情况。同时,交流学生学期末要及时清退系统已选的下学期课程,以免成绩按“0”分处理,影响毕业。  

 

6.派出交流学生须在本学期末办理离校手续,离校前到所在校区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大件物品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地方存放,以便于安置外校来我校交流学生住宿。具体物品安置问题请与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在交流学校的选课、住宿、教材等问题由对方学校负责安排。  

   

   

本科生院    

201759  

   

附件一:各学院派出计划  

附件二:第二校园经历申请表  

附件三:第二校园经历汇总表  

附件四:选课计划表  

上一条:关于聘任学院相关教学与教辅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下一条:山东大学杰出人才体系2017年校内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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