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济南)
山东大学2010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通知
2010年10月09日 点击:[]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1、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共分三等,一等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每生每年2500元,三等每生每年2000元,统一按月发放;
2、共评选5398名受助学生(各学院名额指标参见附件名额分配表)。
二、资助对象:
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生源地为玉树、舟曲重灾区的学生享受2010学年国家助学金。
四、工作要求:
1、为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学院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学生填写《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下页附表),严格遵循评选条件推荐学生,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最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评比,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请申请的同学登陆学院网站下载《申请表》,于10月22日前交至本班辅导员。
注: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候选学生必须在201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内,否则将取消评选资格。
附: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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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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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学院 系 班 | |||||||
家 庭 经 济 情 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 B、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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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总收入 |
| 人均月收入 |
| 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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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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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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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