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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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创新学分”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山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见附件3)中规定的认定范围、标准和记分原则,组织创新学分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只面向2024年度毕业班级的学生申报创新学分。

2.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5月20-27日申报人实名注册登录赢创山大双创智慧学习平台(学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1):http://sdu.cxcye.cn/cxcys,进行网上填报;进入主页后,需先建立自己的创新档案,再申请创新学分。建立创新档案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项目结题证明、成果鉴定书等材料原件以图片或PDF版上传到平台,并将复印件报各学院本科教务员老师审核备案。

3.创新学分不能重复申报,已经申报过创新学分的材料不能再次申报。

4.其他要求:

学生填报“成果名称”时不要写简称,应写明全称;成果等级、位次、学分类型等填报要求见附件4:2024年度山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汇总表。

二、学院验证材料、审核学分要求

1.5月28-30日,各学院登录赢创山大双创智慧学习平台(学院端)(操作手册见附件2):http://sdu.cxcye.cn/cxcyws,进行申报材料的核实和创新学分的认定。

2.学分认定审核工作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应做到准确、公平和统一。

3.学院将学生的创新学分有关信息汇总到《山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学院汇总表》(见附件4),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汇总表WORD版及加盖学院公章PDF版于6月3日下班前发送到邮箱:sducxcy@sdu.edu.cn。

三、学校审核和认定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认定的创新学分进行逐项审核和认定,认定结果将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三天,并以“创新学分”的名称录入成绩库。

平台系统技术支持请联系孟老师:myyanghua@163.com。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