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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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激励优秀学生探索真知、不断创新,在现有学业荣誉激励机制的基础上,依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等文件精神,学校设立荣誉学士学位。为做好本学期荣誉学士学位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授予条件


依据《山东大学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精神,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一)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均为良好或85分及以上,且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位列本专业前5%(以“推免统计”排名为准);


(二)学生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位列本专业前20%(排名生成路径同上),且以第一作者或者共同作者,以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CSSCI收录期刊(扩展版及增刊除外),或者在SCI、SSCI、EI(会议论文集除外)收录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参加学校认定的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获得国家一等奖;


(三)对于设有荣誉课程的学院,学生主修平均学分绩点位列本专业前10%,并修读主修学位荣誉课程至少5门,且每门课程成绩达到良好或85分及以上(以“推免统计”排名为准)。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须在6月2日(周日)17:00前向所在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山东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


2. 符合授予条件的辅助证明材料:


(1)竞赛获奖类需要提供相应的获奖证明;


(2)论文发表类需要提供由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学生可进入学校图书馆主页-快速通道-查新查引-服务方式-委托地址,登陆文献检索及科技查新管理系统线上开具证明。


(二)学院初审


请各学院按照授予条件认真进行初审,并于6月7日(周五)17:00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202385000001@sdu.edu.cn。


材料要求:


1、附件3《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名单》汇总表需Excel文件和盖章后的pdf扫描件,邮件题目和汇总表均以“学院名称+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名单(人数)”命名;


2、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生姓名+条件类型(如绩点、竞赛、论文或荣誉课程等)”命名。文件夹内材料:个人申请表盖章后的pdf扫描件,辅助证明材料pdf扫描件;符合第一条、第三条申报条件的,需附专业核心课课程清单或主修学位荣誉课程清单(excel文件,由学院教务出具);


(三)本科生院复审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联系人:张茜 (0531)88366086


本科生院


2024年5月24日






附件【附件1:山东大学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pdf】

附件【附件2:山东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3: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