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济南)
关于《山东大学中心校区音乐厅收费标准》的公示
2026年03月02日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中心校区音乐厅使用效益,根据《山东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中心校区音乐厅实际使用情况,现将《山东大学中心校区音乐厅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1.公务型活动收费
主要面向校内各单位举办的会议、庆典、演出活动等非盈利性质的公务活动进行收费。
公务型活动收费标准:每学期对校内各单位免费使用一次,之后需付费使用,费用标准为每天场地费5000元。
2.商务型活动收费
主要面向校内各单位举办的对外或对内培训活动、宣传活动等盈利或带有商务性质的活动进行收费。商务型活动均需付费,没有免费次数。
商务型活动收费标准:每半天(晚上使用一次视为半天)场地费5000元,场地加设备10000元。
山东大学艺术学院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