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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入选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基地

2016年11月03日 孔南 点击:[]

 

近日,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公布了2016年支持高校创建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名单,山东大学申报的项目——雅乐艺术传承基地获得批准建立。

2016年,教育部、文化部和财政部三部委在关于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中,明确了支持高校创建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基地的相关工作,重点支持以民族民间音乐、舞蹈、美术、戏剧、戏曲、曲艺和传统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内容的传承实践活动。山东大学艺术学院在学校有关单位支持下,凝练了以“祭孔乐舞”为代表的古典雅乐研究与传承项目进行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此基地建设项目为期3年,每年获国家专项经费支持。

依托高校艺术学科设立“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基地”,不仅有利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和传承,也有利于学术界对这些优秀传统艺术形式的研究,更有利于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审美教育;活跃社区文艺生活,推动公共文化建设。

作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祭孔大典”的重要组成部分,“祭孔乐舞”是研究古代礼乐制度和文化观念的重要资料,也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研究、传承、传播以“祭孔乐舞”为代表的中华传统文化艺术形式,是山东大学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之一。此次通过立项建设的山东大学雅乐艺术传承基地,将以相关课程建设为核心、以教育研究中心为依托、以工作坊建设和社团活动为平台、以成果展示和辐射带动为外延,开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论研究、艺术实践、宣传体验等工作。

据悉,2016年共有16所高校,获得教育部高校创建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基地立项,包括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的“京昆”,北京师范大学的“戏剧”,复旦大学的“吴越踏歌”,南京大学的“紫砂”,兰州大学的“西北‘花儿’”等传承基地。

山东大学素以文史见长,在传统文化的传承和研究方面,一向居于全国前列。山东大学公共艺术教育历史悠久,是中国近现代最早开展学校艺术教育的高校之一(目前发现的最早的学堂歌曲集、乐理教科书均出自山东大学)。学校曾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主要承担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艺术学院是山东省唯一具有从学士到博士完整培养体系的艺术学科。近年来,学校开展了大量与传统艺术保护和传承相关的教学与学术研究工作。艺术学院结合学科建设,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传统艺术演出或展示活动,应邀或接受国家委派,赴美国、俄罗斯、法国、加拿大、韩国、日本等亚洲、欧洲、北美及我国港、台地区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传统艺术交流,并在2012年,联合韩国中央大学、成均馆大学在山东大学成功举办了“庆祝中韩建交20周年大型祭孔乐舞活动”,为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做出了积极贡献。山东省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也为“山东传统乐舞艺术传承基地”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基础。延续上千年的以祭孔乐舞为代表的传统雅乐,更成为在海内外影响深远的传统文化艺术遗产。这些都为我们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和保护工作,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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