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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团委荣获“学生校园文化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2018年05月02日  点击:[]

 4月28日,山东大学团委发布了《关于山东大学2017年度红旗团委及共青团各单项先进集体荣誉评比结果的公示》,艺术学院团委获得“学生校园文化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7日下午,“山东大学共青团工作总结交流暨五四红旗团委答辩”在中心校区明德楼举行。山东大学团委书记张熙、研究生工作部、学工部相关负责人及各学院团委书记到场。本次答辩活动分为3个部分;首先由张熙进行工作总结与未来工作展望发言,而后由自然入选的各个学院分享团委工作成果及先进工作经验,最后由申报评优的各个单位团委代表上台进行答辩。张熙在发言中提出新时代要不忘坚持做好共青团工作的初心,并对上一年取得的成果进行简要概述,提出了新一年更好地开展团支部工作的期望。

 艺术学院由院党委副书记姜楠、辅导员潘国涛、艺术学院团委副书记王志轩组成团队参加了此项评优工作,由潘国涛进行答辩。在答辩过程中艺术学院团委通过PPT文稿的演示,系统地讲述了2017年度艺术学院团委在思想教育、推优入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体活动、组织建设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结合专业优势,着重讲述了学院团委在学校美育、社会实践、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的先进工作经验,并汇报了2018年的工作目标。最终获得现场评委的好评,获得“学生校园文化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本次艺术学院参加“山东大学共青团工作总结交流暨五四红旗团委答辩”活动,在与校内其他教学单位团委交流中互通有无、分享工作经验、共同提升,展示了艺术学院团委的工作风采,并学习了其他单位先进的工作经验,为艺术学院团委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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