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招生信息 |选课入口 |学术科研 |实验管理 |学生工作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English Version
当前位置: 首页 >> 老版首页 >> 学院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1第三届栋梁工程全国高校“栋梁之星”评选通知

2011年05月16日 <a href="space/?userid=3" target="_blank" class="username">zhtt</a> 点击:[]

各学院:

    2011第三届栋梁工程全国高校“栋梁之星”评选活动已经启动,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评选工作。

一、活动背景及意义

  “栋梁工程”是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四川省扶贫基金会联合有关单位面向全国发起的一项专门以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高校学生为援助对象的大型公益事业,至今已为遍布全国200多所高校的四万多名学生提供了2000—20000元不等的经济援助,引起了省内外、海内外的广泛关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栋梁工程”品牌已于2003年获得国家商标局的注册保护。

   栋梁工程一直坚持“援助明日栋梁,培育民族精英”的理念,坚持为国家培养人才、扶持人才。为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优秀高端人才,激励大学生刻苦学习、自强不息,开拓创新,同时发掘优秀创业项目,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栋梁工程,充分展示栋梁工程十年成绩和效果,栋梁工程将于2011年举办“第三届全国高校栋梁之星评选活动”。“栋梁之星”项目在栋梁工程事业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是栋梁工程事业“金字塔”型社会效益的最高层,能集中凸显这项事业的巨大价值和长远意义。

   在栋梁工程10周年之际,计划在全国高校中评选出50名“栋梁之星”,累计达到130名,均获得由知名企业提供的奖学金,并将由党政领导、知名专家学者、企业总裁对其进行一对一的跟踪培养。在此基础上栋梁工程还将选拔高校学生报送的优秀创业项目,推荐给有投资意向的企业,为学生提供创业基金及专业人士的指导,从而实现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梦想。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扶贫基金会

   承办单位:四川省扶贫基金会栋梁工程分会

   评审委员会:知名高校专家教授,党政机关领导人,企业高管等权威人士组成评选审定委员会。

   官方网站:腾讯新闻网、腾讯栋梁工程微博、中国校媒网、各大高校校园网、四川省栋梁工程官方网站。

三、报名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1年应届毕业生本校读研方可申请);

    2、各学院推荐一名;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自强不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4、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有独立策划、论证的,具有实施可行性的创业项目的同学优先选拔,需提供创业项目计划书)

四、活动内容及活动时间

    1、申报阶段

   学生通过腾讯新闻网、栋梁工程腾讯微博(http://t.qq.com/donglianggc)、高校网站、校园论坛、校园广播等渠道了解栋梁之星评选活动。并填写第三届栋梁工程全国高校“栋梁之星”评选申请表(见附件),请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将申报学生材料(包括申请表和项目计划书,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数学楼101-7)。

    2、高校评审阶段

    6月15日前,学校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学生的综合情况和创业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出3-5名最优秀的学生报送栋梁工程。

    3、专家评审阶段

  “栋梁之星”专家评审团对各高校选送的栋梁之星参评对象和优秀的创业项目进行筛选和评审,最终确定50名“栋梁之星”。其中优秀的创业项目推荐给有投资意向的企业,为学生提供创业基金及专业人士的指导,从而实现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梦想。

    4、公告及表彰

    7月至8月期间,通过媒体对外公告“栋梁之星”及“最佳创业项目”名单。获奖学生将在栋梁工程十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上获得表彰并授予“栋梁之星”称号及获得“栋梁之星”奖学金,同时有机会参加“栋梁工程发展高峰论坛暨青年学子交流大会”,并与香港、澳门的“未来之星”交流互动,与企业家交流学习。

五、创业项目实施

   通过评审委员会选拔的优秀创业项目,经专家和企业评估后,将以直接投资或合作开发方式对创业项目进行投资,或者协助学生对项目进行进一步研发和开发。学生独立运营创业项目的,企业有权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初期运行良好的项目可增加资金投入。创业项目也可由企业单独运营,学生享有收益分配权利。

六、奖项设置

  “栋梁之星”奖学金:全国50名,每名学生获得奖学金5000元。

附件:第三届栋梁工程全国高校“栋梁之星”评选申请表.doc

 

注: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6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交给各班辅导员,学院将择优推荐

上一条:关于2011届毕业生户口变动的通知 下一条:开展“学党史 知党情 跟党走”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