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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毕业前重考安排的通知

2010年04月19日 <a href="space/?userid=6" target="_blank" class="username">lsm</a> 点击:[]

各学院:

按照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2010届毕业前重考课程选课于4月4日结束,考试于第9周至第12周期间进行。公共课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在第9-10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由学院安排在第11-12周。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重考课程的选课、考试日程安排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重考学生选课组织工作。凡2010届毕业生有不及格课程且重考学分不超过25学分的,可申请参加毕业前重考。所有申请参加毕业前重考的学生必须在2010年4月5日前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选课,重考课序号统一设为“760”,不选课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科将于4月6日提取选课数据,根据选课结果安排考试日程,第7周末公布公共课的《重考日程表》。

二、学院按照《重考日程表》中“重考课程”、“重考人数”“监考人”等信息安排命题(要求采用B卷)、印卷、监考及由学院安排的重考课程日程等工作。

三、学院应对参加重考的学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学生认真备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四、学院应加强监考人员培训,督促监考教师严格按照“监考人员须知”的要求监考。强调监考人员要认真检查学生的学生证和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杜绝替考现象的发生。

五、学院应加强考试工作管理,重考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务秘书、毕业班辅导员应提前到考场帮助核对考生(特别是往届生)身份,防止学生替考和作弊现象的发生,并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作弊现象。

 

                                   山东大学教务处

                                 2010年3月31日

公共课重考日程表

 

 

重考名单公布

 

监考人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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