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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朝阳助学”优秀特困生评选活动通知

2010年03月10日 郑婷婷 点击:[]

各学院:

   为资助奖励高校特困生,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慈善“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高校优秀特困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我校将开展“朝阳助学”特困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励标准

   山东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每人奖励2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要求进步。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学习刻苦,综合测评成绩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艰苦奋斗,自立自强。

    5.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积极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遴选程序

   奖励对象的遴选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以下程序: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2009年度全省慈善“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高校优秀特困生推荐表》(一式三份),于2010年3月15日上午12:00前报送艺术学院团委办公室。学院经过民主评议逐级审查后确定推荐人选。

  附件1:名额分配.xls

  附件2:全省慈善“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优秀大学生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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