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招生信息 |选课入口 |学术科研 |实验管理 |学生工作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English Version
当前位置: 首页 >> 老版首页 >> 学院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9年12月14日 <a href="space/?userid=3" target="_blank" class="username">zhtt</a> 点击:[]

各学院:

“宝钢教育奖”是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政府支持指导、专家咨询策划、高校积极参与的全国最具知名度的教育奖项之一,它包括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和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五个奖项,每年评颁一次。截止2008年,宝钢教育基金用于教育奖励和资助的金额累计已超过一亿元人民币。全国100多所高等院校和中国科学院18所直属研究所的14198名师生荣获宝钢教育奖。2006年,我校成为宝钢教育基金会评审学校,并获准于2007年启动评审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09年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本科生7名

其中择优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

二、奖励金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5000元/人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金额10000元/人

三、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申报程序

1、上报推荐学生需填写2009年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须提供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成绩证明章)及所获奖励复印件。

2、各学院接受学生申请,并进行评审,择优选定1名本科生上报。

3、学校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各学院的申报,择优确定拟获奖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宝钢基金会秘书处审核。

五、有关说明

1、为做好本次社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学院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遵循评选条件推荐学生,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最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评比,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平等竞争,坚持条件,宁缺毋滥。

2、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务必于928日中午1200前将奖学金所需要的书面材料报送艺术学院团委办公室

上一条:关于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