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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2015年11月26日  点击:[]

 

各学院:  

本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组织好本次考试工作,按照《山东大学本科考试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考试时间  

1.期中考试:各学院十四周之前结课(包含第十四周)课程考试由学校本科生院统一安排,于20151212日至13日进行;  

2.期末考试:考试周期间的考试由学校本科生院统一安排,于2016111日至122日进行;  

3.非考试周的考试于2016111日前完成;  

4.所有的考试,全部纳入每学期试卷检查的范围。  

二、命题与制卷  

1.制定考试大纲。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应涵盖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内容。对考试改革课程的考试方式、方法及成绩合成比例要做出说明(如平时成绩占10%,期末成绩占90%)。考试时间为两小时。  

2.实行教考分离和AB卷制度。建有试题库的课程应使用试题库组成AB卷;未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应由命题小组统一命制AB两套试卷。这两类课程均由教学院长从中随机抽取一份供考试使用,另一份密封备用。AB卷的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应相当,重复率不超过20%。暂不具备成立命题小组条件的课程,应由课程负责人审核试卷;可以采用同水平外校试题。不得采用同类考试中已经使用过的试卷作为考试试卷。  

3.A卷与B卷均应包括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细则各一份。一门课程由两名及以上教师承担的,要统一命题、集体阅卷、流水作业。  

4. 提高试卷质量。组卷要依据考试大纲的要求执行,试卷难易度要适当,比较容易的题目一般占30%,中等难度的占50%,比较难的占20%;开卷考试的试题,其答案不应含有可从教材或其他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的内容。试卷在考核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要重点考核学生对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并充分反映学生达到教学目标和要求的程度;应保证测试成绩分布合理,基本符合正态分布。  

5.统一试卷格式。命制的试卷按照“山东大学试卷”格式排版(附件1)、打印,要求文字、数字、符号统一规范。每个大题包括本题答题要求,本题得分;“得分、阅卷人”表格;题目具体内容以及预留出考生解答的空白位置四部分内容。不能微机打印的,可采用“山东大学试卷”纸誊写,要求卷面书写工整、清楚。若命题老师不按模板要求命制与编排试卷,学校将该试卷返回重新命制。  

6.标注特殊事项。凡需要使用计算器或词典等辅助工具的考试课程,须在试卷上明确注明并提前告知学生。凡未注明者,考试时学生一律不准使用相关工具,否则以作弊论处。  

7.加强试卷保密。在试卷的传递、印刷、保管等环节,必须按照《山东大学本科考试试卷保密制度》(附件2)执行。命题责任人须用“山东大学试卷密封袋” 密封试卷并在封口处签名,由学院教务秘书检查后签字签收。开课学院负责试卷印刷。各学院教务秘书填写试题印刷通知单,交本科生院各校区印务中心印刷、密封。印务中心在试卷印毕后,及时通知交印学院取回。教务秘书取回后要严格保管和分发,确保试卷的保密与安全。  

8.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本科考试试卷保密制度》(附件2)。对泄漏试题、遗失和损坏试卷的责任者,依据《山东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山大教字〔201234号)(附件3)进行处理。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日程表网上(下载)打印  

本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安排所有相关材料由各学院直接从排考系统内查询或下载后打印。  

2.监考安排  

各学院按照排考系统中监考安排所规定的监考教师人数安排本学院的教师监考。  

监考教师由考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共同组成。开课学院安排的监考教师担任本课程主考,主考教师除负责该课程试卷的收、发外,还要巡视所负责考场,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试卷、考生等出现的问题。学生所在学院派出的监考教师,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现象时,应按照《山东大学本科考试监考人员职责》(附件4)及时处理,并将相关材料及时送交学院教务秘书。教务秘书将《考场情况记录表》复印件交主考教师,原件和作弊材料送交学生所在学院,并由学生所在学院24小时内报送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3.英语听力考试试听  

英语听力考试使用调频耳机,请各校区考生在试听播放时间注意收听及试验耳机。试听时间为14日至18日期间每日15:00-17:00各校区试听频率如下:  

兴隆山校区:FM84.5  

千佛山校区:FM78  

软件园校区:FM80.4  

趵突泉校区:FM78  

洪家楼校区:FM84  

中心校区:理综楼FM86.3公教楼FM81  

四、监考人员须知  

详见附件4:《山东大学本科考试监考人员职责》。  

五、学生须知  

详见附件5:《山东大学本科考试考生守则》。  

六、组织实施  

1.各学院要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命题、试卷印刷、监考教师培训、考试组织和考试过程的检查巡视等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考前各学院要召开期末考试专题工作会议和监考教师培训会,认真学习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宣讲《山东大学本科考试监考人员职责》(附件4)、《山东大学本科考试考生守则》(附件5)、《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附件6)等,营造严肃的考试氛围,使任课教师和监考教师明确期末考试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监考工作职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期中、期末考试工作,圆满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  

3.考前各学院对学生要加强诚信和考试纪律教育,通过召开学生动员会、签订诚信承诺书等形式,进一步强化诚信教育,尤其要将考试的具体要求(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严格清理考场,手机关机并放在书包内,严禁将其放在桌面,也不能当做时钟使用)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学生对考试作弊认定和处理的办法有全面的了解,对作弊造成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  

4. 每场考试前各学院要按照考场座次表(系统可打印)安排学生的考试座次,清理课桌上所有物品,将学生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上。监考教师认真核对考生的有关证件。  

5.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本单位考试工作以及考场纪律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本次考试将对各学院考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价,考核成绩将作为学院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7.外国语学院(大外教学部)要切实做好考前的听力试听及设备调试工作。  

七、试卷评阅  

1.当两名以上教师承担同一门课程阅卷时,应密封试卷,集体评阅、流水作业,分工负责,最后合成总分数。阅卷程序按照下面第2条进行。  

2.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评阅试卷。阅卷时认真规范书写数字与签名。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进行评阅。每个大题卷面上得分点(要点)解答正确的填写得分,解答错误的划出横线标记不填写扣分,没有解答的做出横线标记不填分数。卷面上不应出现“×”,“√”等符号。所有卷面得分合计无误后填写在题首与卷首得分处,并在题首处签名。严格做到卷面、题首、卷首三分统一,数字书写规范无误。所有大题批阅完毕,合计出总分,总分填写在卷首并签名。  

阅卷中凡是成绩分数改动处,必须划掉原分数,另写正确数字,并在正确的数字右下角签写改动教师的全名。  

3、阅卷完毕任课教师应认真分析试卷和考生成绩。试卷分析应包括试题的难易程度、出现问题的原因和今后改进的方向等。考试成绩分析应包括最高分、最低分、及格率、优秀率,成绩的频数分布等。考生考试成绩应该呈正态分布。  

八、试卷装订  

凡考试课程试卷(无论是考试周内外)要求统一装订成册或整理装袋,装订顺序如下:  

1、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  

2、山东大学课程考试大纲。  

3、山东大学试卷分析记录(注:本学期试卷分析记录表格中不再包含“成绩分析统计”,各任课教师在成绩录入完毕后可在成绩录入系统中直接下载打印成绩分析报告,成绩分析报告和试卷分析记录应同时装订)。  

4、总成绩单和平时成绩记录。注意:打印总成绩单时,请先点击“系所+班名+学号排序”按钮,再打印。  

5、考试试卷的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  

6、考场记录。  

7、空白试卷。  

8、学生答卷。需按打印总成绩单的专业、班级、学号,并按成绩单排列的顺序整理装订,以便查阅。  

9、备用卷(A卷或B卷)、评分细则和标准答案,试卷单独用小信封密封,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也单独用小信封密封,最后把二者密封在一个大信封里。装订试卷时,不要与试卷装订在一起。评估及检查时随试卷同时提交。  

九、考试督察  

1.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考试工作巡视组,按照《山东大学考试巡视人员职责》(附件7)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对全校的考场进行巡视、检查。  

2.本学期同时启用监控录像系统,对所有考场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  

3.学校将在每学期的期中检查期间对上一学期的试卷按要求组织常规性的检查,并网上公布检查结果。同时,对照上一学期课程表检查试卷归档情况。  

十、考试总结  

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本学期期中、期末考试的组织情况、考风考纪情况、阅卷评分情况、各门课程的命题质量、考试方式方法改革等情况进行总结,以指导今后工作。任课教师也可对自己所承担的课程考核方式方法、体会、分析、效果、学生反响、建议等写出稿件,稿件发送至ksglk@sdu.edu.cn,教务管理办公室将在期末考试简报中选择性的刊出。  

在考试各环节中如出现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问题,学校将对该任课老师及教学单位通报批评,并按《山东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山大教字〔201234号)(附件3)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十一、成绩录入  

请各学院任课教师一定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本科生院将在考试结束一周后统计本学期成绩录入情况,届时没有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将予以全校通报。  

 

 

本科生院  

        2015115  

 

附件一试卷模板  

附件二试卷保密制度  

附件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附件四监考人员职责  

附件五考生守则  

附件六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附件七巡视人员职责  

上一条:关于对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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