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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科学生考试缓考管理的通知

2018年01月30日  点击:[]

各学院:

对于部分学生不能正常参加期末考试、申请缓考事宜,为加强考试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此强调和通知如下:

1.根据《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须参加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因此,本科生必须参加每学期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原则上不允许缓考。

2.个别有以下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允许部分课程考试缓考,有严重情况的可全部课程缓考。

(1)患病(含受伤)。出具学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证明和病例,须注明病假时间。

(2)其它不可抗拒原因。出具相应证明或其它文件。

3. 申请缓考的学生须经过以下手续,方可缓考和参加后续考试。

(1)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缓考的原因和课程,附相关证明,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对学生的缓考申请及相关证明予以审核,根据情况签署意见。如果学院同意学生的缓考申请,须将名单和相应材料报至本科生院。本学期报送缓考材料的时间为1月31日前。

(3)本科生院审批后,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缓考学生名单及相应课程。

4.缓考学生的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新学期开学第三周,特殊情况另行通知。考试由本科生院组织,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统一阅卷。

5. 缓考成绩作为正常期末考试成绩记录。

联系人:张玮,电话:883-65366

本科生院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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