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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度省级及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的通知

2018年06月11日  点击:[]

有关单位:

为充分总结和凝练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成果,发挥教学改革成果的示范和指导效应,促进教学成果的推广和共享,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函〔201512号)及山东大学《关于公布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立项(2015年)项目的通知》(山大教字〔201525号)要求,学校将对2015年度省级及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范围

山东大学2015年获得山东省教育厅的“2015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共计19项(见附件1);2015山东大学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共计17项(见附件2)。

二、各项目组需准备的验收与鉴定材料

1.《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省级项目用),一式5

2. 《山东大学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校级项目用),一式5

3.以上电子件发至教学研究办公室邮箱jyk@sdu.edu.cn,结项报告书命名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省级/校级)”

三、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方法

(一)本科生院组织本次省级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通过审核材料、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每个项目进行检查,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同时进行,其中,省级项目需要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验收和鉴定后,各项目组将结项报告书一式2份于一周内报教学研究办公室,由学校统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其他

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18630日。

材料提交地点: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办公室(明德楼B233房间),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8364796

附件:

12015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省级)

22015山东大学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名单(校级)

3.《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省级)

4.《山东大学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校级)

本科生院

201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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