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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和评选年度实习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2018年10月30日  点击:[]

各学院:

为全面总结2018年实习教学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客观、准确地评价实习经费使用效益,奖励本年度实习教学工作优秀的单位。根据《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和《山东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教学业务经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和评选年度实习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按照2018年实习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和实习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

1.各学院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对2018年度所负责的实习教学环节进行书面总结,填写《山东大学实习教学总结表》(见附件1)。

2.各学院在指导教师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实习教学的执行情况,撰写本单位的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和填报《山东大学2018年度实习教学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总结材料应包括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习原则、实习安排、实习基地建设及使用情况、实习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或建议、经验体会等。

二、学校在各学院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各学院的年度实习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学校将聘请实习教学工作评估专家组,通过查阅各单位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含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教学总结)和实习教学情况汇总表,择优听取单位实习工作汇报、调查实习基地、调阅学生实习报告等形式对各学院的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学校根据各学院提交工作材料情况和专家组的实习教学评估意见,对全校各学院的年度实习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评价情况,评选出山东大学2018年度实习教学先进单位,给予相应奖励;并对各单位2019年度的实习教学经费做出相应调整。

四、报送材料要求及说明

1.各学院在撰写2018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时,要做到内容客观、数据准确、翔实。指导教师对相关实习环节的总结,将作为学院总结的辅助材料。纸质材料(含学院总结和指导教师总结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本科生院,一份由学院统一存档。

2.各学院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含学院总结和指导教师总结表)和《山东大学2018年度实习教学情况汇总表》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23日前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相应材料电子版发sjk@sdu.edu.cn邮箱。

3.医科各学院将材料报送至齐鲁医学院,青岛校区各学院将材料报送至校区本科教育办公室,收齐并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学校本科生院。

联系人:姚明峰,电话:64706

 

附件:1.《山东大学2018年度实习教学总结表》

2.《山东大学2018年度实习教学情况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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