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12]36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15年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3日-21日,各学院广泛宣传,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组织填写申请书。
1.申报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须填写《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经学校专家评审进入答辩环节的项目须填写《山东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3,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2.申报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须填写《山东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4)。
(二)4月21日-4月28日,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根据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5)确立推荐立项项目(按名次排序)。
注:各学院分配名额数依据前三年各学院的立项数额以及2014年拟立项数计算确定的。
(三)5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按名次排序,见附件6)、《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山东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明德楼B111),汇总表及申请书电子版发至sjk@sdu.edu.cn;医学、护理、口腔、公卫、药学等学院请将相关材料交至齐鲁医学部教学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至yxbjx@sdu.edu.cn
(四)5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答辩,拟立项目公示。(参加答辩名单将在本科生院网站公布)
(五)5月下旬,学校与立项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书》等,项目正式启动。
山东大学2015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每项资助2000-3000元;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每项资助5000-10000元;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每项资助1-2万元;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每项资助5-10万。
各学院负责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结题验收,检查不合格或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将在学校网站上予以通报,并停止资助;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立项情况将作为学校年终“教学管理与创新”评比奖励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