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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7届本科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5年12月03日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0471)规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应当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我校为使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达到更好的标准,进一步提高语言应用能力,为走向社会具备应有的条件,特组织本次工作。  

一、测试对象  

2017年预计毕业(含13级四年制、12级五年制、10级七年制、098年制)的本科及本硕连读(全日制)学生(其它年级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1215日前,各学院学生向所在学院本科教务秘书报名。学生报名库(含报名所需信息)已发到教务秘书电子信箱,仔细校对报名库中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专业班级)等各项,如有错误,请直接修改为正确内容;表中信息不全者请补齐;报名库中的名单可根据学籍变动情况添加或删除,最后按学院修改后的报名库数据扣费。如信息不全或错误者,会直接影响普通话测试、报表及证书验印。  

21218日前各学院教务秘书将校对正确的学生报名库通过电子信箱发回本科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邮箱地址:zhaoqipeng@sdu.edu.cn  

三、测试时间:  

2016年组织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费、测试费、证书成本费及交费办法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财字(200412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规定,每人次报名费2元、测试费23元、证书工本费5元,共计30元。  

报名的同学于1229日在校园卡中存够费用,学校将在1229日下午13:00扣缴报名费30元。不能按时扣足报名费者,取消报名资格。  

各学院要组织好参加测试学生的报名工作,凡本通知中要求的测试对象都应报名参加测试,因特殊情况(包括去外校交流及出国)不能参加测试者,须经学院分管书记批准,待回校参加补测。  

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经山东省语委验印合格后,将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山东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0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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