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招生信息 |选课入口 |学术科研 |实验管理 |学生工作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English Version
当前位置: 首页 >> 老版首页 >> 学院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印发《山东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2020年09月21日  点击:[]

山东大学文件

山大教字202030


关于印发《山东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

各有关单位:

《山东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 东 大 学

2020920

山东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要求,为了保证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仝兴华任组长,副校长李术才、党委副书记王君松、校长助理吴臻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威海校区、青岛校区、齐鲁医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见附件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

(二)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2-3名教授代表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制定本学院推免细则。

(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四)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申请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各学期操行评定或德育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学术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学习要求。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良,推免时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三)学术发展。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有志于在国内继续深造。

(四)学分绩点要求。学分绩点应符合下述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

1.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尼山学堂,符合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的全体学生。

2.卓越计划试点班、学校认定的校级基地班,学分绩点排名前70%的学生。

3.普通教学班,学分绩点排名前50%的学生。

4.对于具有特殊专长或在一定领域表现突出的学生,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学分绩点要求。

(五)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根据协议须在本科毕业后进藏工作五年,不享受推免资格。

三、推免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计划类型

推免生计划主要包括普通计划、支教计划、补偿计划和保留入学资格计划。各学院推免生计划数为各类计划数的总和,由学院按规定进行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1.普通计划分为统分计划和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包括:特色培养激励计划、创新创业激励计划、学业成绩优异激励计划、学分制改革成绩优异激励计划、全面发展激励计划等。

2.支教计划为研究生支教团计划、河南确山县支教计划。

3.补偿计划为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

4.保留入学资格计划为保留入学资格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计划。

(二)统分计划分配办法

统分计划分为校区统分计划和学院统分计划。


校区基数=校区内各学院基数的总和

学院基数=学院普通班本科毕业生数×0.7+学院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数×0.3+本学院上一年度获得山东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基金(特等奖、一等奖)人数

(三)激励计划分配办法

1.特色培养激励计划分配办法

1)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4+3长学制实验班,按符合推免相关条件要求的学生人数计算推免生计划。

2)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按基地班人数的60%计算推免生计划;尼山学堂按班级人数的50%计算推免生计划;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校级基地班,按班级人数的30%计算推免生计划。

其中,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校级基地班、尼山学堂不足30人时按实际人数计算,超过30人时按30人计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按当年核准的招生计划计算,不足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计算。

2.创新创业激励计划分配办法

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创新类激励计划推免:

1)学校创新创业激励计划推免

①参加学校认定的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见附件2),个人项目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其团队成员中的3人。由学生提出申请,通过学校审核和由学校组织的答辩,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经公示无异议的。

②以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在CSSCI收录期刊(扩展版及增刊除外)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或在SCISSCIEI(会议论文集除外)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由学生提出申请,通过学校审核和由学校组织的答辩,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经公示无异议的。

2)学院创新创业激励计划推免

①对于非学校认定的国际性、全国性专业学术竞赛,如学院认可其地位与水平,可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认定的竞赛名单和确定推免资格的方案,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该竞赛名单和方案必须至少提前一年公布。

②符合学校认定的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见附件2)获国家三等奖1项或省级最高奖2项及以上,具有突出学科专长和特殊培养潜质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和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和教授推荐材料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可给予该生推免名额。学院应将相关材料汇总,上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③以第一成员身份,参加学校认定的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见附件2),获得两项国家一等奖以上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公示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可适当放宽学分绩点要求,学院可给予该生推免名额。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进行公示。

申请创新创业激励计划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申请、获奖证书或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推荐信等,申请论文激励计划的还须提供由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本科生院。获奖和论文发表的截止日期为2020915日(含在线发表)。所有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算。论文出现署名并列第一作者时,由各并列作者平分论文。

3.学业成绩优异激励计划申请办法(仅限2016级)

符合学校规定的推免生申请条件,平均学分绩点(含百分制、五分制)排名在专业前5%的学生,若按综合成绩绩点排名不能获得推免生名额时,可由学生提出申请,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同意,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激励计划。

4.学分制改革成绩优异激励计划申请办法

按照五分制综合排名不能获得推免名额,但按照百分制综合排名名次不超过本专业推免名额数的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由本人申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同意,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激励计划。

1)具有访学经历且成绩全部合格的。

2)转专业或参加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学习且成绩全部合格的。

3)参加学校认定的竞赛项目(见附件2),并取得校级以上奖励(前三位)或获得校长奖、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一等)的。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各类大学生活动,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

5.全面发展激励计划申请办法

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全面发展激励计划:

1)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并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山东大学校长奖、山东大学自强之星、山东大学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全校性荣誉称号。

3)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4)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贡献者。

5)参与社会工作表现突出,连年荣获山东大学学业奖且在校期间荣获山东大学“十佳班长”或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6)连年荣获山东大学学业奖及特长奖(每学年至少二项)。

7)入伍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立功授奖者;或服役期间综合表现优异,学业成绩排名在前70%者。

学生向所在学院进行申请,各学院根据申请条件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公开答辩或民主评议方式确定推荐人选(每学院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百分之一,申请表见附件3),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定确定推荐人选。

(四)其他推免生计划分配办法

1.研究生支教团、河南确山县支教计划由校团委统筹负责,申请学生应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2.全面发展激励计划、保留入学资格推免计划由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申请学生应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3.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直接下达到指定学院或专业,由相关学院按照学校和接收单位规定进行遴选,是否录取由接收单位决定。

四、推免名额确定办法

(一)统分计划推免名额

1.按照综合成绩绩点进行排序,根据推免名额按顺序确定人选。

综合成绩绩点=平均学分绩点×90%+发展性素质绩点×10%

注:2017级取消综合素质测评,发展性素质绩点均为零,综合教务系统中综合成绩绩点即为平均学分绩点。

2.平均学分绩点主要依据五分制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按照山大教字〔201415号文件执行。

3.五分制发展性素质绩点按照百分制发展分除以20进行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对于统分计划和激励计划均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统分计划进行推荐。

5.成绩排名以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生成的数据为准,成绩计算区间截止到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推免排名时平均学分绩点根据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6.学校出具推免学生学业证明时,可根据需要出具百分制与五分制排名的写实性证明。

7.当综合成绩绩点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名额时,学院应安排学生本人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生名额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成绩绩点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但不能超过推免生基本条件所规定的比例。在推免范围之内但没有推免的学生,须注明不能推免的原因。已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境外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二)激励计划推免名额

1.所有申请激励计划的学生,必须经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荐。

2.学院创新创业激励计划学生使用学院统分计划。

3.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决定激励计划名额确定人选。

4.对获得学校激励计划的学生,由本科生院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五、推免工作安排

(一)部署推免工作

2020921日,学校召开推免工作启动会,传达上级要求和学校推免工作安排。

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成绩排名方式(班级、专业、年级等)等应通过本学院网站等公布,并于92512:00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本科生院备案,邮箱jlk@sdu.edu.cn

(二)普通计划排名公示

1.学院公示

各学院应于925日上午12:00前,完成本院所有推免备选学生的百分综合成绩排名和五分综合成绩排名,并以有效方式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字段包括:学院、专业、排名方式、排名人数、百分绩点、百分绩点排名、百分绩点排名比例、五分绩点、五分绩点排名、五分绩点排名比例、百分发展性素质分(绩点)、五分发展性素质分(绩点)、百分综合绩点、百分综合排名、百分综合排名比例、五分综合绩点、五分综合排名、五分综合排名比例、不及格课程门数。

2.成绩更正

1)学生对课程成绩有异议时,可在公示期内向开课学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课教师和教务秘书组成复核小组对试卷和成绩进行复核,并由学生所在学院推免生工作遴选小组聘请三位相关专家进行二次复核。如确有问题,由开课学院填写《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成绩更正表》报本科生院审核,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更正,更正原因及结果上网公示。

2)学生对发展性素质加分有异议时,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复核申请。经小组审核,如确有问题,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更正,更正原因及结果上网公示。

3.学校公示

学校将于926日对全校所有推免备选学生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三)创新创业激励计划安排

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的学校创新创业激励计划和学院创新创业激励计划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在925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学校创新创业激励计划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全面发展激励计划安排

以学院为单位在923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人选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五)名单报送

1.推免生名单确定后,学院应第一时间将获得推免生名额的学生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给本科生院,由本科生院统一完成网上注册工作。学院无法落实的推免名额应及时交回本科生院,本科生院将按照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原则进行重新分配。929日上午10:00前,本科生院将完成全校所有推免生人选确认工作。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六)推免生注册报名

108日,学校完成推荐名单上传。1010日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1012日,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

六、工作要求

推免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宣传推免生工作政策,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规定程序办事,及时处理和上报推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推免生工作,自觉接受全体师生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对于在推免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所在学院和相关人员责任。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校本部

1)本科生院

推免资格(0531883-66086(盛琨)

学籍信息(0531883-66086(傅雅文)

学习成绩(0531883-65366(孟冉)

创新创业激励计划(0531883-61607(夏祥林)

2)党委学生工作部

发展性素质成绩、全面发展激励计划(0531883-64230(夏飞)

保留入学资格推免生(0531883-66171(袁芳)

3)团委

研究生支教团、河南确山县支教计划(0531883-69963(马海波)

4)研究生院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0531883-69175(罗伟)

2.威海校区

教务处(06315688326(赵辉)

3.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 (0531883-64422

附件:1.山东大学2021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生遴选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教育部大学生竞赛重点资助项目名单

3.山东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全面发展激励计划)申

请推荐表


附件1

山东大学2021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仝兴华 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术才 山东大学副校长

王君松 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

臻 山东大学校长助理、人事部部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湘云 威海校区教务处处长

刘传勇 本科生院院长兼本科招生办公室主任

刘国亮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张桂珍 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

熙 团委书记

周作福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部长

柳丽华 齐鲁医学院常务副院长

黄凯南 威海校区副校长

曹现强 青岛校区副校长

附件2

教育部大学生竞赛重点资助项目名单

1.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3.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技能竞赛

4.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5.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6.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7.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

8.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9.全国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基本技能竞赛

10.“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

11.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大赛

注:“教育部大学生竞赛重点资助项目名单”出现变化时,按照教育部网站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


附件3

山东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全面发展激励计划)申请推荐表

二寸

免冠

彩色

照片

出生

日期

出生地

政治

面貌

专业成绩排名/专业总人数

综合成绩排名/专业总人数

联系

电话

曾任学生干部

职务

特长

入学以来获奖情况

(仅填写“全面发展激励计划申请办法中相关奖项”)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位次

个人鉴定(对个人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等进行评价)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瞒报等情况,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字: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意见(根据学院考察小组意见,对该生在校表现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说明该生符合全面发展激励计划申请办法中某一类或几类):

组长签字:

(公章)

本科生院审核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党委学生工作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山东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全面发展激励计划)选拔工作小组意见:

表格正反面打印,填报中不得调整表格格式,入学以来其他获奖情况个人鉴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意见可另附页。体育及艺术赛事集体项目获奖应在位次项中说明是否为主力队员或主要贡献者。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邮箱:xuegbg@sdu.edu.cn

山东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920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安排调整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