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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的通知

2021年05月08日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号)的要求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现奖我校申报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第十八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科学奖基本要求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推荐办法

1、青年科学奖面向普通本科院校,采用总量控制、限额推荐的办法。我校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可直接向教育部推荐3名青年科学奖候选人。

2、我校各学院科研单位限报1名候选人。

3、有意向申报的科研人员,可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见附件2)。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推荐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cgk@sdu.edu.cn,纸质材料一式3份,首页盖学院公章,由各学院于2021年5月21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中心。

4、学校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后确定我校推荐人选。经学校推荐的人选将按要求进行网络申报,届时我院将与候选人联系,通知后续事宜。

联系人:周敬馨

电  话:0531-88369965

邮  箱:kjccgk@sdu.edu.cn

地  址:中心校区明德楼C409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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