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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教学荣誉评审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07日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了表彰奖励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营造尊师重教的教育教学生态,引导广大教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不断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根据《山东大学本科教学荣誉评审奖励办法》(山大教字〔2019〕11号),决定开展2021年度本科教学荣誉评审奖励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山东大学本科教学荣誉评审奖励办法》执行。

每单位限推荐教学终身成就奖或卓越教学奖共1人,优秀教学奖2人;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二、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包括单位提名、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和学校评审4个阶段。

(一)单位提名。6月7日-6月11日,各教学单位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经单位教指委、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提名人选并排序,在单位内部公示。

(二)个人申报。6月12日-17日,各单位通知被提名人登录“山东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信息管理系统”http://jxyj.sdu.edu.cn/jsfz,点击“教师荣誉申报”填报并提交,系统会自动生成《山东大学本科教学荣誉评审奖励申报书》pdf版,被提名人将个人签名确认的申报书连同支撑材料提交给各单位。

(三)单位审核。6月18日-22日,各单位通过系统对被提名人的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对申报书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生成汇总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6月22日(周二)17点前上传至系统。

(四)学校评审。6月23日-7月9日,学校成立本科教学荣誉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本科教学荣誉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

电话:88364771、88365985

            本科生院

2021年6月6日

附件1.山东大学本科教学荣誉评审奖励办法

附件2.山东大学教学荣誉评审奖励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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