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招生信息 |选课入口 |学术科研 |实验管理 |学生工作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English Version
当前位置: 首页 >> 老版首页 >> 学院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印发《山东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2021年09月10日  点击:[]

各有关单位:

《山东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 东 大 学

202196

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了保证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校长吴臻任组长,副校长李术才、党委副书记王君松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威海校区、青岛校区、齐鲁医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

(二)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2-3名教授代表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制定本学院推免细则。

(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四)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申请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各学期操行评定或德育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推免时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学术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学习要求。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良,推免时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三)学术发展。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有志于在国内继续深造。

(四)学分绩点要求。学分绩点应符合下述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

1.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尼山学堂,符合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的全体学生。

2.卓越计划试点班、学校认定的校级基地班,学分绩点排名前70%的学生。

3.普通教学班,学分绩点排名前50%的学生。

4.对于具有特殊专长或在一定领域表现突出的学生,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学分绩点要求。

(五)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根据协议须在本科毕业后进藏工作五年,不享受推免资格。

三、推免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计划类型

推免生计划主要包括统分计划、支教计划、补偿计划和保留入学资格计划等。

1.支教计划为研究生支教团计划、河南确山县支教计划。

2.补偿计划为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

3.保留入学资格计划为保留入学资格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计划。

(二)统分计划分配办法

统分计划分为校区统分计划和学院统分计划。


校区基数=校区内各学院基数的总和

学院基数=学院普通班本科毕业生数×0.7+学院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数×0.3+本学院上一年度获得山东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基金(特等奖、一等奖)人数

四、推荐办法

(一)排名依据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要求,要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自本次推免工作起,各学院和全体学生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根据推免名额按顺序确定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综合素质分

其中,对于2018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为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综合素质分的满分为10分,包括科研创新和素质拓展两个模块,各模块最高分为10分;各模块内若有多项加分,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

对于2017级长学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为五分制平均学分绩点,综合素质分满分为0.5分,包括科研创新和素质拓展两个模块;各模块最高分为0.5分,各赋分项参照2018级标准除以20进行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模块内若有多项加分,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

学校出具推免学生相关证明时,可根据需要出具百分制与五分制排名(仅限2017级)、综合成绩排名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等写实性证明。访学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按山东大学有关访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转专业学生按照转专业后认定的课程及其成绩计算。

(二)平均学分绩点

2017级、2018级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分别执行山大教字〔201415号、山大教字〔201833号文件。四年制专业计算区间为前六学期,五年制或长学制专业为前八学期计算区间截止到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推免排名时平均学分绩点根据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三位。

(三)综合素质分

1.科研创新

主要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由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认定。

2.素质拓展

主要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以及获得体育、美育、劳育、志愿服务等各类荣誉,由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团委负责认定。

综合素质赋分实施细则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班级或者专业或者年级进行成绩排名,并在推免工作开始前予以公布,报本科生院备案。推免工作启动后,任何学院不得中途改变成绩排名方式。

(二)学院应对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在学院内部以有效方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序号、学号、姓名、专业、班级、平均学分绩点、综合素质分、综合成绩等。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三)当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时,学院应安排其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而后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但不能超过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的比例。在推免范围之内但没有推免的学生,须注明不能推免的原因。已计划本科毕业后就业或赴境外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四)各学院和学生应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工作程序和规定时间,认真完成推免工作。各学院应对外公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对学院排名方案、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平均学分绩点、综合素质分、拟推免名单等进行公示;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工作的政策和办法,及时处理推免过程中的问题。

(五)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学生综合素质较为突出的学院适当奖励推免计划。

(六)学院无法落实的推免名额应及时交回学校,按照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进行重新分配。对于占用学校推免指标但最终放弃资格的情况,下年度将扣减学生所在学院推免生计划。

(七)推免生资格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及时在本科生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维护推免生信息,并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信息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给本科生院,由本科生院统一完成网上注册工作。

(八)各学院和威海校区可按照上级要求和本办法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九)推免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宣传推免生工作政策,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规定程序办事,自觉接受全体师生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于在推免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本办法由山东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大学2022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生遴选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综合素质赋分实施细则(试行)

3.教育部大学生竞赛重点支持项目名单

附件1

 

山东大学2022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 臻  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副组长:李术才  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王君松  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湘云  威海校区教务处处长

海  威海校区副校长

珂  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

刘国亮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波  齐鲁医学院常务副院长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主任

周作福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部长

姜炳刚  团委书记

曹现强  青岛校区副校长

崔立真  本科生院院长兼本科招生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综合素质赋分实施细则(试行)

经学校研究,2022年推免工作中按照本实施细则计算综合素质分,由各模块牵头部门负责认定并确定人员名单。2017级长学制学生各模块最高分为0.5分,各赋分项按照本细则标准除以20进行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科研创新

主要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由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认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并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审核答辩的可获综合素质分10分(2017级长学制学生为0.5)。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分计算体系。对学生的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为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一)参加学校认定的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名单见附件2),个人项目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的最多三名主力队员。

(二)以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SSCI收录期刊(扩展版及增刊除外)或在SCISSCIEI(会议论文集除外)收录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论文出现署名并列第一作者时,由各并列作者平分论文

(三)获奖和论文发表的截止日期为2021831日(含在线发表)。

二、素质拓展

主要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以及获得体育、美育、劳育、志愿服务等各类荣誉,由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团委负责认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并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审核答辩的可获综合素质分10分(2017级长学制学生为0.5):

(一)退役复学的本科生,服役期间立功授奖者或服役期间综合表现优异,学业成绩排名在前70%者。

(二)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三个月及以上国际组织或外交外事类单位实习任务者(经学校认定的国际组织或外交外事类单位,见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公布名录)。

(三)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并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四)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山东大学校长奖、山东大学自强之星、山东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者。

(五)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六)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贡献者。

(七)参与社会工作表现突出,连年荣获山东大学学业奖且在校期间荣获山东大学“十佳班长”或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八)连年荣获山东大学学业奖及特长奖(每学年至少二项)。

(九)符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的其他情况。

附件3

教育部大学生竞赛重点资助项目名单

1.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3.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技能竞赛

4.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5.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6.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7.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

8.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9.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10.“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

11.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大赛

注:“教育部大学生竞赛重点资助项目名单”出现变化时,按照教育部网站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

山东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96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本科生补退选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2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培育建设项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