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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2010年11月09日 <a href="space/?userid=2" target="_blank" class="username">lhy</a> 点击:[]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今年新增音乐、美术、艺术设计三个方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1年开始招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有艺术创作实践经历;大学专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采用全国联考和招生单位考试相结合的办法,着重考核学生的整体艺术素质以及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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