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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管理的意见

2015年12月09日  点击:[]

 

20151123日院务会议研究通过

 

本科教学是大学教育立足之根本,是学校造就人才的基本方式,是学院事业发展的生命线。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引导教师加强本科教学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意见。

一、教学管理

1.严格听课制度。学院领导严格执行《艺术学院领导班子听课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每学期初、期中教学检查时的公开课听课制度。

2.严格教学管理。借学校教务系统升级换代之际,全面细化学院排课管理,使全院所有教师的授课信息均网上可查,便于学校、学院进行教学管理,以及抽查听课、学生评课等。

3.教师须严格按照课程表执行教学任务,不得擅自、随意停调课。

4.教师授课须在学院内完成(含外聘教师),授课时间严格按照课表安排执行。如遇调课等情况,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调课手续。

5.非正常教学时间(如:中午、晚上等休息时段)不得给学生排课。

6.教学计划规定的校外实践课程(如:户外写生、艺术考察、城市考察课程),必须按照学院所规定的写生地点、考察路线、授课时间、授课方式进行授课。未经学院批准,教师不得自行改变写生、考察的地点、路线、时间。

7.教师未经允许不得私自组织、带领学生外出参与任何名目的活动。

8.严格考勤制度。教师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考勤制度的规定,每次课均需记录学生考勤情况。每学期考试结束后,纸质试卷后面须附上本学期该课程考勤记录情况(一对一的专业课除外)。

二、教研活动

1.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鼓励以教研室为单位的教研活动。

2.每个教研室每学期至少单独组织一次公开课的教学活动,课后组织听课人员进行点评、交流。

3.每个教研室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理论教研活动,组织本教研室的同事进行座谈、请老教师传授经验等。

4.学院教师应主动承担本科学生论文指导工作,积极参与学生论文开题、答辩等教学活动,无故不参与者,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三、教学实践活动

1.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实践活动。如:由任课教师组织的学生校内课堂习作展,户外写生、艺术考察、城市考察展、师生作品联展、教师个展(校内)、各种形式的音乐会、比赛等等,鼓励教师举办学术讲座(校内)。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实践活动,带动和促进教学发展。

2.教师在校内所组织举办的各种形式的音乐会、展览、学术讲座,以及在校内外组织的学生比赛、展览等活动,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要给予必要的配合支持。

3.教师在校内所组织举办的音乐会、展览、学术讲座,以及在校内外组织的学生比赛、展览等实践活动,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岗位课时津贴的形式给予奖励。

四、评课制度

1.根据学校教学质量评估的相关规定,每学期对排名在后5%的教师的课程进行听课、甄别,并将甄别结果反馈给本科生院,将存在问题反馈给任课教师。

2.积极宣传学校关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相关规定,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这一评估活动中,使评估结果更加客观公正,为促进本科教学提供必要的依据。

五、教学质量评选

1.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规定,综合日常听课、教学活动等情况,向学校进行推荐。

2.由学院组织公开课等教学活动,大力宣传获得课堂教学质量优秀称号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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