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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艺术学院行政人员工作守则

2015年12月09日  点击:[]

20151123日院务会议研究通过

 

为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提高行政人员工作效能,制定本守则。

一、树立严肃、认真、积极的工作态度,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提升自身素质、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尊师重教,以教师、学生为本。对内努力为广大师生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对外接待交流、接听电话、解答咨询等工作耐心热情、文明礼貌、言行得当,维护学院利益,塑造良好形象。

三、遵守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工作规范、工作规程,增强工作责任感,按时规范、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四、遵守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产,廉洁奉公,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同事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协作,以诚相待、和谐交往。树立一盘棋工作意识,如工作职责、内容有交叉、模糊之处,相互商量配合,不得相互应付、推诿、拖延。

六、上班时间不打电脑游戏,不看网络电影,不大声喧哗、嬉闹,创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七、定期整理、清理自己办公物品及文件档案。

八、虚心听取师生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九、加强安全卫生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持办公环境卫生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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