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济南)
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30日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力打造一批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能力的教学成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教改项目立项推荐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一)立项范围。2023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2023年新增学科专业调整选题以及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高等教育数字化、教师教学改革创新发展等选题内容,具体见《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参考指南》)。
(二)立项类别。2023年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由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围绕《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数量
每个单位限报面上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
为更好发挥专业类教指委作用,每个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推荐申报本领域重点项目1项。为鼓励高校教师积极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近5年内参与过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者,可申报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重点项目,研究内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确定,由教指委推荐的项目以及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请单独联系本科生院。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0年9月—2023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的主持人,除满足上述重点项目主持人条件外,5年内还应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相关资格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
(二)项目组成员。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三)申报限制。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1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
本次申报要求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学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项的,可申报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本单位重点项目申报限额数的60%。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四)其他要求。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各专业类教指委应自行制定项目推荐办法,履行集体推荐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具体工作由主任委员统筹、秘书长协助。各项目申报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请使用统一身份登录《山东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jxyj.sdu.edu.cn/)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并提交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上午8:00至11月2日中午12: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合理安排时间。
(二)单位审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教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安排专人严格进行项目材料审查,严格把关本科教学学时、是否尚存未结项省级教改项目等事项,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申报内容准确真实,并于2023年11月6日上午12:00前完成审核并在线提交排序结果。
(三)专家评审及公示上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申报项目统一进行评审,并对拟推荐立项的项目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可正式上报。
请各推荐立项项目主持人于2023年11月15日前登录“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s://gdjy.sdei.edu.cn/bkjg/login/login_toIndex)完成《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的网上填报和支撑材料上传等工作。加盖学校公章的项目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均需扫描为PDF文件,以“学校+教改立项”命名后,作为附件分别上传。
经立项批准的项目负责人应按时在系统内提交项目研究成果,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等情况。省级教改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合作单位、变更研究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通过“教改系统”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厅审核;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研究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
五、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盛老师 0531-88364796
项目申报qq群号:928576646,请备注姓名及单位
附件1: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附件2: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本科生院
2023年10月25日